关于李海强、李剑丹等26名超期学生学籍
清理拟处理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《江西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(校政字[2024]71号)等文件要求,我院于3月21日至4月21日开展了超期学生学籍信息核对专项工作,现对李海强、李剑丹等26名超期学生学籍清理拟处理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6月27日。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,可在2025年6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电子邮箱:13883149641@163.com。
教育与健康管理学院
2025年4月27日
编辑:匡祖乐
一审:张沁
二审:刘永东
三审:晏小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