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4/2025学年第二学期缓、补考、重修安排的通知

发布者:教育与健康管理学院发布时间:2025-02-18浏览次数:10

关于2024/2025学年第二学期缓、补考、重修安排的通知

一、补考、缓考安排

(一)考生范围

1.缓考考生范围

2024/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期间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缓考手续并被审批通过的学生。

2.补考考生范围

按要求参加了2024/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,成绩不合格且无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学生。

(二)课程范围

2024/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必修课和选修课(通识选修课除外)。

(三)考试时间和地点

见附件12021级毕业班补考时间在毕业答辩期间(4月中旬)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二、重修安排

(一)重修对象

2022级——2024级学生

(二)重修课程范围

1.2024-2025-1学期修读的课程请按补考通知参加补考,不能参加本次重修。

2. 课程性质为通识选修课课程不安排重修,成绩不合格的可在通识选修课选课期间另选其它课程,学分及结构达到要求即可。

(三)重修申请时间

2025217-202532

(四)重修形式

重修采用跟班重修、单开班重修或自修重修的方式由学生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(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),开课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(学生宿舍9栋楼下天工校区一站式服务中心)审批,经教务处审批盖章后,将重修申请单第二联交到学院C512才最终完成重修手续(未交盖章的第二联至学院,教学秘书将不会安排考试),如重修课程有变动的由专业负责人重新指定相关课程进行重修。

(五)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要求

对跟班重修、单开班重修学生的学习要求,在考勤、作业布置和批改、答疑、成绩评定等方面与正常课程学习要求相同。

单开班重修重修课程考试在课程结束后单独组织考试,跟班重修和自学重修课程考试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。重修考试和补考成绩据实记载,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和绩点。

附件1:2024-2025-1学期末补、缓考时间安排.xlsx

附件2:江西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.docx

教育与健康管理学院

2025217

编辑:匡祖乐

一审:张沁

二审:刘永东

三审:晏小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