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与健康管理学院2023—2024学年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
根据《关于我校开展2023—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我院严格遵循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流程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等程序,综合考虑学生在学业成绩、综合素质等多方面的表现,现将教育与健康管理学院推荐参评学校2023—2024学年拟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如下:
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评选公示期定为五个工作日(自2024年11月3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)。公示期间,如有任何异议或建议,请及时向教育与健康管理学院反映。反馈意见应真实、客观、具体,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依据。学院将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,如发现问题将及时纠正并重新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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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与健康管理学院
2024年11月2日
一审:张沁
二审:刘永东
三审:晏小庆